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不畏人言守公平正义 ,砥砺前行为万民发声
——访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李长青
在整个世界的发展长河中,犯罪被称为社会的共生产物。它是一种经典的历史现象,也是推动法律完善、社会进步的必备因素。在社会群众的眼中,犯罪往往是一件不可饶恕的坏事,因此就有了法律来进行惩戒与制裁,为受害人带来公平与正义。基于我国人口的庞大基数,刑事案件的数量自然是无比繁杂且多样的。而情况一旦复杂,冤假错案的发生,就成了不可避免的现象与无奈。
没有人会愿意承受不白之冤,所以在这个时候,如果有人能够为民众发声,为法律实现真正的公平与正义,那绝对是无数人都渴望看到的曙光。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李长青,就是一位敢于为罪犯发声,力求公平与真相的正义律师。他恪守本心,不惧艰难险阻;坚持己见,不畏世俗反对。在团团迷雾中,穿针引线,寻溯源头。用细节推翻错误,带来希望与进步。
身残不坠凌云志,恪守本心为万民
著名的政治家托·伍·威尔逊曾说:“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它是文明发展的基石,也是平定纠纷的天平。而律师,则是对法律的最高解读者,恪守职责,牢记使命,为公平正义而发声。在长达十五余年的律师生涯中,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李长青,已然代理过五百多起案件,经验丰富且感慨良多。回望过去,恐怕没有人会相信,一个在14岁时就因机器事故而受伤截肢的独臂少年,会达到如今的成就和地位,但李长青却做到了,而且做得相当出色。
人非生而知之者,唯靠勤能补拙也。李长青足够优秀,但也并不是生而知之的天才,他也曾在残疾后经历过痛苦与迷茫。在当时的情况下,家里人都觉得李长青成了个“废人”,于是打算给李长青买些羊,当个独臂的放羊娃。但好在李长青有一个开明的父亲,他支持李长青为了自己的梦想和命运去奋斗和努力,让世人都知道,残疾也有力量。从那一刻起,李长青有了信念,更有了前进的方向。凭借着信念的力量,李长青不断向前,以苦难做乐,用知识武装自身。最终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当地的重点学校,随后更是在1990年考入大学,继续发展深造。而从学校走入社会后,李长青在工作和发展的同时,也没有忘记对自身的提升。他一直相信知识能改变命运,于是他笃定求学、不断奋进,最终在坚持不懈的奋斗下,李长青于2003年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通过国家首批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拿到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2007年更是以非法学专业背景,一次性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沉浮半生方明志,不惧艰险求真相。在家人的视角中,李长青无疑是通过自身努力拼搏出结果的成功典例,但在他自身眼里却是无法言说的迷茫和虚无感。于是为了寻找自身的价值感,李长青在36岁时,毅然走上了考证律师的道路。并且成功在2008年3月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从此开启了律师从业生涯,并且在4月期间,他协助律所主任办理了数起较大的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案件。同年他亲手执笔的两篇经济犯罪刑事辩护词更是入选了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刑事辩护高峰会培训教材。找到了人生之价值的李长青,刚刚入行就惊艳了无数人。此后,李长青更是在岁月中不断磨练,接手了一件件复杂或简单的案件,这让他逐渐明悟了自身真正的职责与理念,并不断向司法的真相靠近。之后在2019年,李长青创立了个人律师事务所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同时也请了软件技术开发团队为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开发出处理相关法律业务的网站。随后又光荣入选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凭借着出色的案件处理经验和名气,李长青在新闻媒体界拥有着广泛的社会关系,此后更是长期担任《中国扶贫杂志》的特约评论员,并向《法制日报》、《北京晚报》、《法制与新闻》、《法制与生活》等众多媒体提供新闻时事法律意见,为我国的法治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奉献。三十八年的风雨春秋,让李长青饱经风霜而初见本心;一十五年的律师生涯,更是让李长青历经世间百态,仍努力前行。
拯救生命为己任,但求公正为自由
美国著名律师丹诺曾说过:“无论何时,律师应当绝对无畏于外部的压力和内心的怯懦。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是其当事人命运的把握者,律师的神圣之手掌握著其当事人的财产、生命、自由。”在最初时,李长青的律师道路其实走得并不容易。那时的他还在代理拆迁案件,结果就遇上了可怕的人身威胁。甚至一群恶劣的拆迁公司人员还将他强行绑走,途中经历过威胁、恐吓、甚至殴打,最后在警察及时赶到,才让李长青脱离了危险。但这样的情况并不只有一次,李长青在受理案件时,经常能遇到一些“不三不四”的流氓分子对他进行威胁,但即便是这样,他依旧选择了坚持到底,并且明悟了律师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如果一遇到威胁,就选择违背自己的信念,那不仅是对委托者的辜负,更是对公平正义的背叛。无论遇到任何的艰难险阻,律师都要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世界带来公平与真相。
为正义发声,无论立场,皆是职责所在。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作为一位刑辩律师,需要经得起世俗的舆论与压力。李长青在做刑事辩护期间,就遇到了著名的“廖海军故意杀人案”。当时的他在接手“廖海军案”时,时间十分紧迫,距离开庭就只有不到72个小时。面对这种陈年难案,不少的律师都会选择直接放弃,而且舆论的压力也让很多人都无法忍受,再加上时间还如此短暂。结果李长青还是毅然选择接下案件,并且在较短的时间里快速收集证据,到开庭次日时,甚至去了犯罪现场仔细观察了一番。他先是查看了当初的所谓的杀人现场,然后逐步分析犯罪痕迹,一点点的与当初的笔录相对比研究,仔细挑出各个场景中有漏洞和矛盾的部分,并形成文书以作为开庭证据。最后,廖海军在李长青的帮助下,被当庭宣判无罪,并获得国家赔偿340余万元。而除了这个案件外,李长青还受理过不少的刑事辩护案例,如“苗长文故意伤害(致死)案”,李长青依据现有证据仅能达到“怀疑”的事实,竭力为其辩护,最终判定为无罪。还有“吴春红投毒案”,李长青在自身仅有的条件下,艰难度过了阅卷难、会见难、取证难等三大过程,最终将相应的手续批准提交,并依靠着原案证据不足,犯罪理由不充足的证明,以合理的言论令法院撤销了对吴春红故意杀人罪的判决,还无罪者以清白。刑辩律师,给予了犯罪嫌疑人最大的尊重与公平,承担着世俗的不理解,默默为社会带来真相,并推动法治时代发展,让法律实现真正的公平与正义。
脚踏实地谋发展,不忘初心求公正
紧跟时代潮流,为人民需求而奋斗。在社会发展如此迅速的时代,刑辩律师也应该有着共同的进步。在李长青的眼中,如何高效率的解决刑事难题,是必须要注意的重点。时间对于刑辩律师而言,是无比宝贵的。早一点解决问题,就意味着委托人能够更快的洗净冤屈,获得清白与自由。在处理案件时,李长青运用现代科技与法律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将案件的特点与细节之处用PDF的形式更加直观的展露出来,并且运用思维导图的模式,完美的联系案件整体,以便刑事辩诉时的更加充足和完善。雷厉风行之下,恰恰潜藏着李长青一颗为委托人急切寻求公平正义的热心。
秉持初心,重法而轻物。同时,在对年轻律师的态度上,李长青正直的性格,让他不由得劝导青年律师要为正义而发声,报酬放在第二位,寻求真相才是关键。他以自身的经验为引导,在初入行业时,先为人民做免费援助,努力为人民争取利益,逐渐积累实战经验,才能提高名气和实力,收入也会随之而来。拥护人民的同时,人民也会拥护你。
无论立场好坏,做好自身之本分,实现律师的价值所在。在李长青看来,无论是为好人辩护,还是为坏人辩护,都是对法律的认可与负责。两者之间殊归同途,但都为法律的进步做出了贡献。刑辩律师是社会中必然要存在的角色,如果好人蒙冤入狱,那么刑辩律师就是将其解救而出的钥匙。守护人民的自由、清白与公正,才是刑辩律师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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